食品广告不得涉及治疗疾病

来源:本站作者:admin 日期:2019-4-11 浏览:0

食品广告不得涉及治疗疾病

 

现在消费者去购买食品,经常见商家打出广告:“某某牌食品,富含多种氨基酸和微量元素,可以抗癌、美容、养颜;药补不如食补,快来买一买。”而“抗癌”两个字近些年来,还是高频率使用的字眼。仿佛只要贴上了“抗癌”等治病字眼的食品,就能获得大大的销量。因此红薯粉抗癌了,芝麻糊也抗癌了,让消费者大感疑惑:“食品真能逾越了药品的地位吗?”

一,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的专家,自己都去就医。

曾经有个食疗大师叫张悟本,写了本畅销书叫《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》,笔者周围的老人们对其甚是膜拜。其食疗的秘籍把绿豆夸成具有排毒养颜、抗癌防癌、降三高等多种功效的“灵丹妙药”,一度造成绿豆涨价。结果,本人因为脑梗塞入住北京三院治疗,所谓食疗治百病的神话被彻底打脸。

从这个经典案例可以看出,食疗是不可能逾越药辽来治愈疾病的。但是张大师被拉下神坛后,还有不少的商家贯彻他的理念,推荐给消费者各种“包治百病”的保健食品。甚至有商家开展传销洗脑模式,把老年人拉到指定地点听课,过分吹嘘自己的保健食品如何厉害,想方设法榨干他们的养老金。


二,食品安全法有规定,食品广告不得涉及预防和治疗疾病。

法律有规定,食品广告不得涉及预防和治疗疾病。可能有消费者会问:“普通食品不能涉及预防、治疗疾病的宣传,那么保健食品是不是就可以了?”

我国的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七十八条有规定:保健食品的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并且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因此,商家包治百病,抗癌等说法不仅夸大宣传,还涉嫌违法。

正规的保健食品比如鱼肝油,可以写增强免疫力、辅助降血脂等保健功能,但必须真实有效,符合科学依据。如果写成治疗高血脂,那就违法了,毕竟食品不能代替药品。而且保健食品不是谁都能吃的,有些保健品就标注了不适宜:少年儿童、孕妇等禁忌人群。所以,最好在医生指导下,消费者购买适合自己的保健品。

三,夸大宣传食品广告,将面临15倍的广告费罚款。

如果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,涉嫌欺诈消费者,根据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九条规定:除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,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,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
某保健食品销售公司,在宣传的广告海报上使用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,达到夸大宣传的效果:“通过临床验证,再次证明该保健品疗效确切,无毒副作用。适用于多种类型血脂异常代谢,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调脂药物,值得在临床推广中应用。对动脉粥样硬化、心脑血管病的防治有较好的临床应用前景。”结果被工商部门罚了2万元,除了停止违法广告宣传外,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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